3月1日起,高空抛物正式入刑,意味着高空抛物者此后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,也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此前,潇湘晨报曾针对小区高空抛物行为进行多次报道,但由于取证难,往往无法找到“罪魁祸首”。一些物业公司被迫采取“笨办法”,派人蹲点守候,不仅费时费力且收效甚微。
这一切会在高空抛物罪正式设立之后迎来怎样的改变?2月28日,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物业从业人士与法学专家,听听他们的看法。
本报记者周凌如长沙报道
2月27日,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〉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(七)》正式公布,明确了包括高空抛物罪在内的多种罪名,规定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在众多新确立罪名中,高空抛物罪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的联系尤为密切。潇湘晨报曾针对令人头疼的高空抛物现象进行多次报道,有小区为此斥资安装“朝天看”摄像头。
高空抛物罪正式确立,长沙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“连宣传都更有底气了”。法学专家分析,高空抛物罪的明确,始于社会秩序管理的现实需要,但必须明确的是,并不是所有高空抛物行为都涉嫌高空抛物罪。
对策
长沙一小区安装72个“朝天看”摄像头
今年2月初,长沙才子佳苑小区因安装了72个“朝天看”摄像头被媒体广泛关注。据了解,该小区此前存在一定程度的高空抛物现象。“主要是丢一些瓶瓶罐罐、纸片、烟头等杂物。”湖南华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毛玲介绍,因为高空抛物现象,居民多次投诉,甚至报警,但由于没有监控,往往难以取证。物业公司不得不采用最“笨”的办法,派人守在楼底下,发现高空抛物就上楼找人,费时费力且收效甚微。
为此,小区物业花费了20万元,在8栋楼的三个面都配置了监控。记者在监控室看到,每个镜头都配有高清摄像头,可清晰看到业主窗外的情况。自从安装了“朝天”摄像头后,才子佳苑的居民表示,比起之前,高空抛物情况已经鲜有发生。
此外,2019年底,长沙岳麓区的北大资源时光小区也通过这种方式防范高空抛物,加装了4套共计8个“防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”,安装在每栋楼南北两侧的地面立杆上,距离单元楼10米左右,呈60至80度角仰拍,正好可以将整幢楼的窗户和阳台包入拍摄范围,覆盖整个小区高层。
物业
日常宣传从“呼吁”性质变成“警示”
记者梳理此前公开报道发现,面对时有发生的高空抛物现象,各个物业公司都感到十分棘手。实际上,物业方并没有太多行之有效的防范方式。“社区、物业、警方,各个方面都会反复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。”第一物业华南区域秩序专业经理何北平介绍,“大多数业主都能保持比较好的文明习惯,但有少数业主没有这方面意识,往楼下扔东西。”
何北平说,物业公司防范高空抛物的举措比较有限,“有条件的小区,可能安装朝上的高清摄像头,警示作用还是比较明显的,但大部分小区因为经费等原因没有安装,只能日常进行高频率的宣传,呼吁业主不要高空抛物。如果发现有高空抛物行为,会进行现场取证、配合警方调查、组织协商赔偿等,但这都是事后的处理”。
何北平说,新确立的高空抛物罪正式施行,对物业行业来说是好消息。“以后对于防范高空抛物行为的宣传,从呼吁变成警示,物业的底气就更足了。”
专家说法
高空抛物定罪要看是否造成严重后果
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红介绍,高空抛物行为的防范在日常生活中有一定难处。“很多高空抛物行为难以及时找到行为人。”张永红说,“设立高空抛物罪后,这种现实难处还是存在,但不影响设立这项罪名的必要性。”
长期以来,居民小区里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,如果确实无法找到行为人,法律上支持整栋楼业主共同承担“公平责任”,“这里的公平责任,指的是民事责任,不是刑事责任,高空抛物罪施行以后,这一点是不变的,不会因为无法找到行为人,就由整栋楼业主承担刑事责任”。
同时,张永红提醒,并非所有高空抛物行为都涉嫌高空抛物罪。“高空抛物罪是一种情节罪,既要看是否造成严重后果,也要看具体情节,比如抛物的地点、时间、所抛物品性质、行为人的动机等等。比如,有的行为人故意从高处抛下物品砸向自己的仇人,这就可能涉嫌更严重的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。同理,高空抛物的行为根据不同情节,也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、危害公共安全罪等。”
对于未成年人因监护人监管疏忽,实施了高空抛物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后果,张永红介绍:“此种情形不能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。”
来源:潇湘晨报